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具体办理行政业务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体办理行政业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基层人民政府和派出机构中司法助理、民政助理等行政业务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和领导的指示,草拟有关的规章、政策或实施细则等文件;(2)了解执行政策的情况,指导有关工作,向领导报告调查研究的情况;(3)对有关业务工作提出政策和方法方面的改进建议;(4)接待来访和办事人员,处理有关事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 在工商、税务、海关等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2)纠正和查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3)依法办理其他有关业务。 其他行政业务人员 指未列入的行政业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