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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海南与九省签定协议农民工可跨省获法律援助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8月3日南海网8月2日消息:今天,来自四川省巴中市的民工老何得到了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老何在海口打工摔成二级伤残后回四川老家养伤,今后他的官司将由海口法援指派的援助律师来“跑腿”。  据了解,今年4月,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共10家省级法律援助中心签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  今年7月,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州市、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佛山市、青岛市、南昌市、郑州市、长沙市等33个城市签定了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协议。  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永春说,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农民工可跨省获取法律援助,免去了奔波之苦和更多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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