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进校园的行凶男子一审被判死缓》(通讯员:黄叶华)7月26日海南日报第6版、法制时报第2版、海口晚报第4A版、海南特区报第13版、南国都市报第11版、商游报第2版报道:因怀疑大学生女友有新朋友,黑龙江一男子不远万里来到海口,将其女友捅死在校园里。今天下午,海口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春晓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被害人就读的海口某学院,因管理过错责任,法院判令其赔偿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春晓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