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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买房6年未能入住海口戎居公寓业主向开发商索赔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9月4日南海网6年前交钱买的房子,至今还不能入住,20名海口戎居公寓业主怒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并索赔近450万元人民币。今天下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集团诉讼案中的10宗,另外10宗案件将于明天开庭审理。  业主高先生在诉状中称,2001年秋季,他与海口戎居公寓的开发商——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依约按时交付了购房首付款,并在中国银行海口龙珠支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根据贷款约定,中国银行将业主们的借款以转账方式划给开发商。后来,中国银行将对上述业主们的债权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开发商依约必须在2002年10月前交房,但业主们没有想到,公寓工程却在大家的翘首以盼中停工了。不少已经购房的业主见势不妙纷纷退房,高先生等20名业主却坚持要拿到房子。于是,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后,2003年1月18日,上述20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生效,开发商同时为上述20名业主偿还银行月供,直至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但是,开发商在帮业主们偿还了一个月的按揭款之后,便不再继续履行约定,导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多次催款无果。  据悉,海口戎居公寓本是经济适用房,当初主要为解决退伍军人安置问题。2005年,停工近3年的戎居公寓恢复施工,目前已经竣工并进入验收阶段,不少新近在此买房的业主已经在积极装修入住了。而6年前购房的20位业主,却因为与开发商之间矛盾重重,而没有办法拿到房子。“这6年,我们不敢也没有钱买别的房子,只好租房住,房租都有好几万了吧!”高先生说。  在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名业主将海南戎居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房产交付给业主,并赔偿20名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基础配套设施逾期违约金、产权登记逾期违约金,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期间的银行按揭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共计4496669.01元人民币。  在今天的庭审中,开发商承认自己的逾期交房等行为违约,并表示愿意按照约定依法赔偿,但在违约金计算的起止时间和计算方法上,持有不同意见。开发商认为,自2003年1月签订《补充协议》之后,自己就已经在替业主们偿还银行按揭款,因而违约时间就不应该包括2003年1月之后的时间。开发商的代理人还在法庭上答辩道,因天气的原因,一年中有好几个月不能施工,施工期间又遭遇了非典,因而工程的拖延是由一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拖延工期不应计入违约期间。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之后,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改期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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