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法律专业人员 >> 正文
 
  标 题:省政府国资委原副主任刘连琏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刘连琏数罪并罚被判无期》《终审维持原判仍为无期徒刑》《海南女巨贪终审获无期徒刑》《刘连琏案终审维持原判》《刘连琏终审被判无期》(通讯员:吴春萍赵军)9月6日海南日报第1版、海口晚报第1版、商旅报第2版、海南特区报第7版、海南经济报第1版、中新海南网、新华网海南频道头版头条报道:原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连琏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刘连琏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刘连琏上诉,维持海南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9月5日、9月6日海南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中心、交通广播频道的新闻节目滚动播出了刘连琏案终审维持原判的报道。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