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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三亚中院调解一起涉农案44村民获38万赔偿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三亚中院调解涉农案44村民获38万赔偿》(通讯员:黄学文)9月6日海南经济报第7版报道:2006年初,崖城镇的44名村民向惠州市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农药,因这批农药存在缺陷,造成种植的100多亩豆角全部失收,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三亚中院受理该案后,院领导特别重视,明确要求做好调解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的权益,在审判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44名村民领到惠州某公司经济损失赔偿款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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