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央视国际“我最后的心愿了了,可以平静地走了,不要为我悲伤。”日前,死刑犯徐某在与父母妻子会见告别后,被执行死刑,平静地走完了他最后的人生之路。这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南京市首例被核准死刑、并在执行死刑前与家属会见的首起案件,此举显示了江苏省高级人民院在保障死刑罪犯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2007年1月1日,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意味着我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加强。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其中第4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申请会见其近亲属,并及时安排会见。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的相关规定,2007年6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涉及的会见人员范围、法院告知权利、会见申请的提出及审批程序、会见条件、会见期间和场所、突发情况处置、安全保卫工作等各个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为司法机关全面启动死刑犯会见家属制度提供了明确依据。徐某因此成为死刑犯会见家属制正式启动以来的第一例。2005年,40多岁的徐某酒后入室将一女子杀死,没想到,由此牵出另一起更加残忍的灭门凶案。2000年,酒醉后的徐某入室劫财,将一个四口之家灭门杀害。2007年8月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徐某死刑的裁定。按照《办法》规定,在对徐某执行死刑前,依法告之其有要求会见家属的权利。徐某高兴之余有些意外,他提出会见亲人的请求。经过一番严谨细致的准备,8月6日下午一时半,徐某的父母及妻子来到羁押场所。一位在现场目睹了整个会见过程的法官称,会见场面出现了许多出乎意料的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