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南海网9月18日消息:一些被拆迁户未按时得到安置,引发了一起群体性诉讼。日前,这宗集体诉讼经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作为原告的11户被拆迁居民,每户均已如约拿到1.25万元的逾期安置补偿款,11户共获补偿13.75万元。 据悉,2003年9月,因金海纸浆厂项目的建设,需拆除洋浦开发区高山上村薛大宏等11户居民的房屋。为此,洋浦开发区管理局与他们分别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签约后,11户居民如约拆除了房屋,管理局也按合同向他们支付了各项费用,但是,当安置工程建设开始后,安置地上却发生了土地权属纠纷,施工因受多次阻挠而中断。2005年4月底,安置工程竣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给11户被拆迁居民。因延期安置如何补偿的问题,双方产生纠纷。 2005年10月,高山村薛大宏等11户被拆迁人,将洋浦开发区管理局新都区办事处诉至法院。因这宗案子涉及洋浦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且涉及范围大、人数多、案情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洋浦法院受理后决定:调解此案,促成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协商,力争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随后,该院分管院长及承办法官,在法院或到村里先后30余次做双方的疏导工作。经多个回合的“谈判”,双方终于就补偿数额问题达成一致。今年4月,在洋浦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洋浦管理局从开发区大局出发,同意向11户居民每户补偿1.25万元。日前,薛大宏等11户拆迁居民已全部全额拿到了各自的补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