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南大桥轮廓灯电缆3男获刑》《盗割南大桥上电缆三无业男子被判刑》《得赃款500元换来三年刑》(通讯员:冯琳)9月18日海南特区报第A14版、商旅报第2版、法制时报第4版报道:3名分别来自湖南、四川、贵州的无业男子,多次在海口破坏电力。近日,龙华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王某等3人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