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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3000万以上案件必须上报省高院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3000万以上案件必须上报省高院》(通讯员:汤继军)9月20日海南经济报第7版报道:日前,省高院民二庭召开了全省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座谈会暨新破产法培训班。负责审理我省五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的海南、海口、三亚三家中院主管破产案件的副院长、审判庭庭长和部分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以及相关人员5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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