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2日南海网11月1日消息:为严厉打击欠薪逃匿,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公安厅决定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打击欠薪逃匿行为。 近年来,我省部分用人单位、自然人拖欠劳动者工资而逃匿的行为时有发生,并不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按照这项执法协作机制,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到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快速出击、有力打击,在全社会形成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法经营者产生震慑,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适时召开执法协作会议,通报在打击欠薪逃匿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就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协调。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认执法对象欠薪逃匿的,将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认为执法对象涉嫌经济犯罪的,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接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通报后,可将相关企业或个人列为经嫌单位或经嫌对象进行调控。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专案专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