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南海网本报海口11月26日讯(记者文刚实习生王彩虹特约记者陈世清)今天,海口警方对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39位机动车驾驶人发出最后“通牒”——自通告之日起15天内,到海口市驾管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和考试,否则驾驶证将过期作废。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驾驶证使用。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自己有违章记录的,可到机动车驾驶证的发证单位或登陆该单位的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如果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应主动到驾管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以免驾驶证被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