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南海网11月29日消息:眼红好友家中财富,两个年轻人竟然将其绑架,并残忍杀害抛尸南渡江,然后向好友家长索要赎金。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吴小华死刑(见上图,文刚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合谋绑架好友 吴小华今年只有24岁,却混迹社会多年。高中毕业后,他便从临高来到海口,与一帮烂兄烂弟裹在一起。日子久了,混吃混喝也不是那么容易,手头紧张的吴小华与高中同学兰某,将目光盯上了兰某的朋友——家境富裕的孟某,两人决定绑架孟某索要赎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下旬,吴小华与兰某(另案处理)预谋绑架孟某勒索钱财。因担心孟某告发,二人决定杀害孟某后,再向孟家索要赎金。之后,兰某、吴小华着手准备作案工具,兰某准备了绳索、装尸袋等物;同时出资让吴小华购买一副假军车牌、5张手机卡等物,并共同选定抛尸地点。 5月5日下午3时许,兰某驾车载吴小华到海口市和平大道停好车后,用吴购买的手机卡打电话给孟某,谎称到桂林洋大学城玩耍,约孟某外出。孟某随即驾驶越野车从家中出发,在和平大道接上兰某、吴小华后,向桂林洋方向行驶。途中,兰某争着驾驶车辆,孟某坐在副驾驶座位置。下午约4时许,当车行至美兰区海涛大道路段,兰某示意吴小华用事先准备的绳索勒住孟某的颈部,二人合力将其勒死。之后二人开车回市区,途中,吴小华下车购买一张草席;到达演丰镇路口时兰某停车,和吴小华将孟某的尸体抬到车后箱,并用临时购买的草席遮盖。回到板桥路后,兰某打的到和平大道,将其吉利车开到板桥路,从车上拿出事先准备的假车牌和装尸体的帆布袋,和吴小华一起驾驶孟某的越野车到武警总队医院旁边的小路上,将该车的前车牌换上假车牌。之后,二人将车开到文明东路流水坡的一路口藏匿后各自离开。 杀人沉尸 5月6日凌晨2时许,兰某、吴小华相约到流水坡停放孟某的汽车之处,驾驶孟的车辆到琼山区废弃的铁桥附近,两人穿上准备好的旧军服,戴上手套,将孟某的尸体装进事先准备的帆布袋里,然后抬进南渡江,用石头压住沉入江中。然后二人开车回到新埠桥边,将拆下的车牌和旧军服丢入海里,并将孟某的汽车开到美兰区流水坡海南省工人疗养院的停车场内停放,还用手套擦拭车上遗留的痕迹。之后,由兰某把孟某的手机、汽车钥匙等物埋藏在群上路附近的一间狗舍。 5月7日上午9时许,兰某到狗舍旁将孟某的手机取出,与吴小华一起使用该手机多次拨打孟某父母的电话索要赎金30万元,并先后提出在“钱柜”酒店对面、五指山大厦门口等地点交赎金。吴小华还按兰某安排,在海口公园北门后的公园围墙内准备接收赎金。5月7日下午,二人因索要赎金未果,将孟某的手机卡丢弃,并将孟某的手机再次埋藏在狗舍旁。 5月8日,吴小华及兰某分别被抓获。经法医鉴定,死者孟某生前被他人用绳索类工具勒颈部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同时查明,吴小华身上还有另一宗命案:2005年11月27日晚,被害人韩某因窥视孙统(已判刑)女友小便而发生纠纷。次日,孙统叫其朋友准备5根铁制水管,纠集被告人吴小华等人,在府城镇高登街与中山路交*路口处,与持刀的韩某等4人发生械斗。韩某在互殴中被打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同时判令吴小华分别赔偿两被害人家属172336.5元、184676.47元。日前,一审宣判后,吴小华表示将提起上诉。 作者:文刚王彩虹黄叶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