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7日南海网12月6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经对现有规章清理,海口市政府决定废止《海口市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8件政府规章。 其它7件被废止的政府规章包括:《海口市城市规划监察行政处罚办法》、《海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暂行规定》、《海口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海口市财政周转金管理办法》、《海口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海口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废止上述规章的决定今天已经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海口市法制局负责人说,上述规章或部分内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复议法规定,或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已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主要内容已被其他规章所替代等等,已无存在的必要。作者:卓上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