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注重保障民生》(通讯员:李顺成)1月2日人民法院报第1版报道:海口中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关注民生,把维民权、解民忧、保民利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中心,千方百计在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上下工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3年来,该院共为90件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43万元;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信访案件,院领导尤其“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每年开展“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审理专项活动,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