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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河北个体服装厂私自生产警服公开销售非法牟利学习网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新网4月22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消息,警用制式服装是人民警察的专用服装,国家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警用制式服装。可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的一些个体服装厂,却长期暗中非法生产、销售整套的警服。

  消息称,在井陉县城郊的一家名叫“新星服装厂”的经贸部,经理称这里有警服出售。这位经理还从抽屉里取出多个警衔标志和警号。

  据估算,花160元就可以购买到一套警用夏装和警衔标志以及警号。该工厂经理还称,他们这一带暗中制售警服很多年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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