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金融业务人员 >> 正文
 
  标 题:国务院决定家电“以旧换新”将获10财政补贴学习网
  日 期:2009/5/2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中新网5月1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会议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