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餐饮服务人员 >> 正文
 
  标 题:淄博沂源工商加强食品质量监管推行双向评价监管制度--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淄博沂源工商加强食品质量监管推行双向评价监管制度

  中国企业新闻网淄博频道讯今年以来,淄博沂源县工商局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确保消费安全,推行了双向评价监管制度,即通过《食品安全监督台》评价公示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通过“四员”评价反馈和内部督查对工商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形成了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的监管体系。

  “现在我们到商店里购买食品都先看这个,如果里面的评价公示是3颗星,我们买起来就放心,吃起来就安心。”消费者王振华指着墙上的《食品安全监督台》对记者说。该《食品安全监督台》公示了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监管责任人的基本信息、12315提示、每月食品质量状况评价和评价标准。

  按照双向评价监管制度,监管责任人每月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张贴在《食品安全监督台》上,向消费者进行公示。食品安全评价分为四个等次:证照齐全,落实“四制”到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A,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三无”、超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评定为★★★;证照齐全,落实“四制”比较到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B,监督检查中发现警示信息但未发现假冒伪劣、“三无”、超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评定为★★;证照齐全,落实“四制”较差,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为C,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一般违法违章行为的,评定为★;证照不全或者无照经营、发现重大违法违章行为以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得星,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与此同时,每月邀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12315联络员、监控点信息员、商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及部分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

  双向评价监管制度的推出,明确了各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使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监管责任人都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了食品消费安全。

  李玉良是沂源县吴记超市的老板,也是沂源县工商局聘请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他对记者说:“实行双向评价监管之后,我们的自律意识明显加强了,商户们都争着得星,如果得星少了,消费者就不买我们的食品。同时,作为义务监督员,我也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份子,可以对工商部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在食品安全方面我更应该作出表率。”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