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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养鸡人自行将鸡全部处理--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养鸡人自行将鸡全部处理

  青山区八街坊住宅区“三班倒”工人投诉,每天听到公鸡四更天打鸣声,严重扰民(本报23日曾报道)。昨日,青山区城管110联动办公室来电称,此事已处理。

  青山区城管执法队员余先生于24日上门核实情况:“我去调查时,发现院内的鸡已没有了。养鸡人称在看了《楚天金报》的报道后,已于当日将鸡自行处理掉,并承诺不再养鸡。”

  余先生说,养鸡人是该厂门卫和附近的一位婆婆,共有二十余只鸡。余先生介绍,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6条第1款,“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鸡、鸭、鹅、猪、羊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予以没收。”

  昨日,投诉人方女士打来电话,感谢金报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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