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职工学习中心 >> 餐饮服务人员 >> 正文
 
  标 题:群众举报一地下猪头肉加工窝点被取缔--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群众举报一地下猪头肉加工窝点被取缔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低塘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朗霞街道杨家村有一地下猪头肉加工窝点,要求执法部门严加查处。

  接报后,市卫监所低塘分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调查。猪头肉加工制作窝点位于杨家村长寿路32号,经营者系山东郓城人吕某。现场无任何卫生设施,一只锅内有黑色糊状物,尚有余温,糊状物内杂夹着猪毛,另一只不锈钢锅内有分割成小块的猪头肉15公斤左右,正在煤炉上蒸煮。出租房内除了床铺外,地下凌乱摆放着各种调料,现场污秽不堪。

  经对当事人吕某询问获知,他已从事猪头肉加工20天,无卫生许可证,褪猪毛用的是松香,蒸煮过程中加入茴香、花椒等香料。对此,卫生监督员依法对该无证猪头肉加工点予以取缔,扣押相关的物品及食品加工的原辅料,并处罚金6500元。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