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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赣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严令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学习网
  日 期:2009/5/26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赣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严令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

  近日,赣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严令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据悉,这是该县连续4年在全县发布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的通告。

  眼下,正是各种蘑菇生长的旺季。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切实有效识别有毒蘑菇的简单方法。为此,该县在明令禁止禁采禁售禁食野生蘑菇的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在全县大力开展禁采禁食禁售野生蘑菇的宣传,使这一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重点是加强了乡(镇)、村两级网络的建设,编制了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三是牢牢管住“源头”,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检查,严禁销售和购买野生蘑菇。特别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检查,严禁野生蘑菇进食堂、上餐桌,严防发生任何集体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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