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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对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督查工作的情况
为了防止“瘦肉精”猪肉的蔓延,防止病死猪病害猪肉注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湘商运调[2009]3号《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认真开展了对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的督查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2月27日下午县人民政府政府及时召开了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监管。2月28日上午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工商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监所等职能部门一起组织召开了由县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县生猪屠宰办人员、县生猪屠宰稽查人员会议,学习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对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督查的紧急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把检疫检验关,特别是要加强对每批次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场屠宰,发现病害猪肉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销售;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健全索票索证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认真落实肉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台账登记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照省商务厅、公安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湘商运调[2009]3号《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监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从2月29日起,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县屠宰稽查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行为,坚持打击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采购销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四、检查情况。2月29日起至今,县联合执法队伍对县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及肉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屠宰场每天有2名检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监管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检验检疫标准;屠宰场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出场的肉品质量。肉品市场经营状况有明显好转,未发现销售、采购不合格肉品行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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