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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十个示范”评选活动
日前,洞头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十个示范”评选活动,将评选出农村示范放心店、示范超市(便利店)、示范学校、示范农产品种植基地、示范水产品养殖基地、示范食品生产企业、示范酒店、示范企业食堂、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居、社区)等“十个示范”单位。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和评审推荐的方式,评选出在本领域或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好、社会信誉度高,具有行业先进性、代表性和可学性的,并积极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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