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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职业描述:特殊教育教师
  日 期:2007/5/23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专门从事残疾儿童、残疾青少年和残疾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特殊教育教师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专门从事残疾儿童、残疾青少年和残疾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荼主要包括:(1)矫正和补偿生理与心理缺陷;(2)传授特殊信息传递的方式;(3)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效能力;(4)传授文化科学知识;(5)培养学生择业、求职的能力。

     其他教学人员

     指未列入的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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