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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试用期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读者江宁问:四月初与单位达成就业意向,试用期二至三个月。对方收取了我的毕业证,开了一张收据。我们口头约定试用结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现在,我在深圳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想辞职。请问我在试用期辞职是否要交纳违约金,如果单位不退还我毕业证怎么办?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劳动部门解答: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企业拒不退还有关证件,可凭收据向劳动部门或法院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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