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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合同过期后的辞职是否属于违反合同行为?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我的合同是到2004年8月份终止,可是我现在还在这家公司工作,并且在这期间(即8月份以后)被公司委派到外国研修,现在我想离开这家公司的话,会产生什么赔偿纠纷吗?补充一下:大概在10月份我曾填写过一张意向书,是有关想继续留在这工作多少年的,这份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如果公司提供了培训、学习,你的辞职会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视为是对原合同的延长,原合同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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