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劳动关系的凭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订立,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依法进行。
案例警示
丁某系某安装公司职工,后因公司放长假一直没有上班。这年8月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丁某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丁某在放假期间从事了有收入的劳动,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丁某不服用人单位的决定,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调解无效,裁决用人单位依法与丁某签订劳动合同。 专家支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劳动关系的凭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订立,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依法进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怎样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只有正确适用该规定,才能有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工应具备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招用未成年人及外地工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内部进行机构调整,而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属于《劳动法》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界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根据上述界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内部机构调整,致使劳动合同的岗位条款无法履行,应属于《劳动法》第26条第3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规定,至少应属于其边缘性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项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做出相应处理。
建立“三调”相应规章
(一)、制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可从工资、业务、技能、思想、身体等诸方面加以考虑。
1、确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2、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定各部门的岗位分级标准和具体的岗位名称。
3、针对各岗位进行职务分析。
4、制定职务说明和职务规范。
5、制定岗位说明书。
6、对岗位说明书进行修订。
(二)、建立对员工考评或考核的标准与制度。
(三)、规定员工职、薪升降与岗位调整的程序,如审批程序,合同变更程序等。 |
| |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