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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合同,最终将以那份为准?
日 期:
2009/5/12
源 自:
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
问:试用期满后和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合同(公司自己定的,非劳动局正式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而后因为要办理其他手续需要提供劳动局印制的正式合同,于是又签了这第二分合同(盖有劳动鉴证章),但是此合同并没有约定违约金;请问法律上认可那份合同,最终将以那份为准?
答:以时间最接近的第二份为准。
劳动合同并不一定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只要没有违法条款,同样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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