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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 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 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 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 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 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 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 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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