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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大多数省市都根据国家《劳动法》制定了相关的劳动合同范本。在各范本中,都对员工应享受的劳动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
应该说,地方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是最权威,也是最系统的合同范本。但事实是,多数企业,尤其是非公有企业,并没有按地方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范本和新员工签约。他们往往出自本身利益的需要,自己另做一份合同与新人见面。在这些企业自制的合同里,按《劳动法》规定必须涉及的交缴“四金”、给予女工的“五期”劳保福利待遇、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本身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应享受的待遇多数被回避。有的企业尽管将福利待遇写进合同了,但却把试用期单列一款,指明在试用期期间不享受上述的待遇。这些做法,明显地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给试用期新人的劳动保障和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
对于不使用合同范本的企业而言,他们的解释无非是要简化合同中太繁杂的条款,抓住关键就行了。其实,最主要的是企业企图剥夺新员工对《劳动法》的知情权,通过自制劳动合同里回避“劳动保障”的条款,从而逃避《劳动法》的制裁。
在企业自制合同下,试用期新人的劳动保障权益所受到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情景案例
[例一]万明的自述:我于两个月前进入木材厂打工,进厂时与厂方签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里写明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里不享受“转正”后的员工福利待遇。前不久,我被安排到吊车边干活,具体任务就是将吊车吊来的木头从钢丝绳上解下来。一次,当我刚解下一根钢丝绳,人还未来得及退离时,又有一根木头被吊了过来,撞中我的腹部,造成我脾脏被部分切除,医疗费花了好几万,厂方负担了一半,却还是落下了终身伤残。我治疗出院后,多次找木材厂,说明我是因工伤残,厂方应该作出赔偿。可是,厂方只给了1000元抚恤费,说是出于人性化关怀才给的。因为合同里写明,我还在试用期,厂方没有赔偿的义务。
万明的困惑:既然是《劳动合同》,试用期新人与“转正”后的员工为什么就不能享有同等的劳动保障呢?况且我是因工伤残的呀!
[例二]周平应聘进某合资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公司在合同中与周先生约定其间有三个月为试用期。
在试用期里,该公司对周平的过去的简历做了调查,经查实周平的履历表中对自己过去的工作经历有虚假成分,认为此人不诚实,不宜留用。公司人事部在试用期未满,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不料,周平在接到通知书的次日突然患病,就医后医院开出一周病假单,周平将病假单交给了公司。然而,公司还是单方地向他开出《退工通知》,并拒付医疗费用。
周平的困惑: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经我本人签字的,可在我患病中给我发来《退工通知》,这不是乘人之危吗?
新人同题困惑
?我在试用期受了工伤,企业却说因为我操作不当自己造成的,企业没让我赔损坏了的设备,就已经很宽容了。你说我冤不冤?
?我工作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原来公司根本没注册,整个公司不过三五个人,老板不识几个字,我的劳动保障和劳保福利向谁要去?
?《劳动法》讲同工同酬,可是公司和我签的是聘用合同,这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就意味着企业不用为我承担劳动保障了呢?
?我已经按公司的自制的《劳动合同》签约了,我怎么办呢?
为新人维权支招
第一招:要先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什么?如果公司提供给你的是自制合同书,那么你先不要忙于签字,应该把合同书带回去,上相关劳动保护的网站进行核对。如果你发现与劳动保护网站提供的《劳动合同》出入太大,甚至没有这方面的条款的话,你应该提醒公司将遗漏的部分依照法律条款补上。如果公司拒绝,那么这份合同是万万签不得的。像前例中万明,就是因为他签了不恰当的合同,致使工伤后得不到企业应有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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