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招用农民工必须订劳动合同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7日受权发布。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劳动安全等突出问题,《意见》要求,从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等方面,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意见》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我国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意见》还要求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