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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经济补偿金能否不给?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公司今天通知我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拖欠的工资补发,但因为公司没钱,不能给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不解除合同,但以后可能要减薪(也许是威胁吧)。我想拿经济补偿金,也不想在这里拖着,有什么办法吗?

  马国华答:公司要辞退你,应该说明辞退的原因,除非严重违纪被辞退,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而裁人,单位通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一时不能支付的情况下,应该给职工办理解除手续,同时给职工写欠条,约定还款时间,以后职工可以向公司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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