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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批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工资的范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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