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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督办信访局了解到:陕西来银农民工蔡卫东的家人9个多月来,为讨要医疗费多次到银川市政府和贺兰县政府上访。
事情的起因是:2005年9月3日,蔡卫东在贺兰县德胜工贸公司109线旧平房拆迁劳动中,被吊车司机吊起的人字钢梁架撞下五六米的高墙,致使胸椎骨折,造成下半身瘫痪。为治疗,蔡卫东共花去医药费、护理费10万余元。
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相关责任单位德胜工贸公司则认为,蔡卫东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他们直接雇用的,责任不应由他们承担,故迟迟不肯支付医疗费。
无奈之下,蔡卫东向贺兰县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5年12月5日,贺兰县劳动保障局作出认定结论:蔡卫东系工伤。但德胜工贸公司对此认定决定不服,向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了行政复议,银川市社会劳动保障局维持了贺兰县劳动保障局的认定书。
德胜工贸公司还是不服,向贺兰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贺兰县法院判决维持了市、县两级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但德胜工贸公司对判决仍不服,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5月18日,银川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贺兰县法院的判决。
由于德胜工贸公司一再拒赔,将家中财物变卖一空陷入困境的蔡卫东一家,为继续治病多次到贺兰县政府请求帮助。
据了解,5月19日,蔡卫东向贺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但仲裁受理费需要8000多元,蔡卫东无力缴纳。
目前,就蔡卫东的问题,银川市、贺兰县政府督办信访局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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