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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一纸决定“千里马”突遭解职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核心提示

  平安是福,而保险业务员则是把平安送到千家万户的平安使者。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南宁市的邓丽娟女士7年时间签了200多万元的保单,发展了数百名保险客户,她也因为突出的业绩被保险公司多次表扬嘉奖,几年来荣获千里马银奖、明星业务员、红五月成就铜奖等荣誉称号。这样的一个金牌女业务员,为何会与昔日自己为之奋斗过的保险公司反目成仇,将其告上法庭了?

  下岗职工

  昂首跨进保险行业

  今年7月,邓丽娟被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授予红五月成就铜奖,但邓丽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两个月前,她已经因为“无缘无故在公司大吵大闹,破坏公司形象”,而被平安公司做出了对其离职处理的决定。虽然,尽管当时邓丽娟对自己被指成“破坏公司形象”这一说法如何的不服,多次找到公司领导反映,但还是没能改变这个结果。看着这张已经变得滑稽的奖状,邓丽娟百感交集,不禁想起了往事。

  7年前,“自己当老板,不看别人的脸色吃饭”;“年薪十万不是梦”一句句激励人心的话语,让刚刚下岗在家的邓丽娟看到了希望,毅然踏入了这个当时在南宁还是一个崭新的行业,成了平安保险南宁分公司一名保险代理经纪人,即俗称的保险业务员。那时,很多人还不接受保险,有的人见了保险业务员就躲,甚至对上门开展业务的保险业务员白脸相看。由于工作压力太大,很多的保险业务员选择了放弃,离开了保险公司,重新找了其它工作。

  艰苦拼搏

  成为业界闪亮明星

  其实,邓丽娟对是否继续从事保险业也有点动摇,但想想做保险业务虽然充满挑战性,但却是一份利人利己的工作,业务成功后不但给他人送去一份保障,自己也会得到丰厚的报酬,便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因为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保险业务员签单成功,不但可以拿到客户当年投保额的30,而第二年还可以得到客户续保单金额的15,第三年可以得到10。而通常,客户只要投保,一般都会接着续保。也就是说,保险业务员只要签回一份保单,之后不需要再做什么工作,就可以连续三年都可以拿到报酬。这其实也就是为什么保险业压力那么大,但仍然有那么多的人从事保险业的原因。

  在经历了常人难以相象的困难及百般努力后,邓丽娟在保险业站稳了脚跟。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做到了业务主任,同时因为她签下的保单金额多,她也过上了高薪生活,生活水准大幅度提高。2003年11月25日,邓丽娟第3次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保险代理合同书,约定了在其授权范围内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获得报酬。此后,邓丽娟积极开展工作,签下相当多的保单。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她不但可以得到第一次的代理费几万元,在后来的第二年第三年也可以得到提成费。用她的话说,甚至每个月不出去开展新业务,凭着老客户续单就可以固定领到3000元。

  突遭解职 
  
  幸福日子随即打破

  就在邓丽娟为自己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陶醉时,这一切却在今年五月随着一纸决定改变了。5月25日,平安人寿保险南宁分公司作出《平保桂寿营(2004)6号关于给予邓丽娟离职处理的决定》,该内容称身为第二营业区四部业务主任的邓丽娟长期以来在部门经常无故大吵大闹,公然侮辱部门领导,在部门内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个人寿险业务员品质管理办法,破坏了公司形象规定,决定给予邓丽娟离职处理。同时,保险公司还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该决定。2004年7月7日,平安保险南宁分公司还给邓丽娟签下的保险客户邮寄了服务交接通知,完全终止了她的保险代理业务。

  怒讨说法

  才知自己是“黑员工”

  被迫离开为之奋斗了7年之久的保险公司,这对邓丽娟来说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无缘无故大吵大闹,破坏公司形象了”。回想了半天,自己平时在公司跟同事一向相处的很好啊,只是在上个月自己手下的两个业务员请假问题上,与部门经理因为有不同意见而有过争执,可当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啊,难不成这样就成了“破坏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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