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标题
关键字
内容
频 道:
选择频道
学习中心
图书城
职工大讲堂
资源中心
信息中心
农民工学校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出国归来被除名 事主怒告原单位
日 期:
2009/5/12
源 自:
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
出国归来却被单位除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维族教师阿布都热西提·基力力将原单位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判决被告除名无效。
1995年8月至1997年1月,原告在民语翻译中心工作,后出国留学。2003年5月回国后被中央民族大学录用。但到民语翻译中心办理转移档案手续时,该单位出示了1997年5月对他作出的除名决定,并要求他交纳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语翻译中心作出的对原告作出的除名决定缺乏法律依据,故作出上述判决。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