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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工作后发现单位情况与合同不符,我能辞职吗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读者雷先生咨询:我和单位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但只工作了3个月,就发现单位情况和合同上写的不一样。我现在能辞职吗?是否还需赔偿企业?

  劳动部门解答:可以辞职。如果目前仍处于试用期,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超出试用期,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员工未违反以上规定,就不用赔偿企业。如是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自身情况有所隐瞒,而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可以向企业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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