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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平湖新南社区某胶盒厂员工钱某心情真是糟到了极点,他向工厂提出辞工,不仅未获厂方批准,拿不到二、三月间的工资和押金共计8000余元,工厂还要求他赔偿去年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6万余元。万般无奈之下,钱某持工资单及投诉信来本报反映他的遭遇。
钱某投诉:厂方过河拆桥故意刁难
钱某称,去年2月18日,他受聘于平湖新南社区协利胶盒厂任印刷机长,谈好每天工作9小时,加班另给加班费。然而,钱某进厂之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一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而且进厂员工都必须扣足一个月底薪作为押金。钱某认为加班太多,遂向老板索要加班费。去年9月,厂方给钱某提高了月薪,但加班费仍然没有。去年底,钱某向厂方提出辞职,老板不肯,理由是招不到新的师傅。直至今年3月10日,新的师傅到岗后,厂方又以钱某状态不佳,强制其休假一周。3月18日,钱某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向厂方提出辞工,理由是钱某必须赔偿去年10月、12月期间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钱某说,这是工厂在故意刁难他。首先,工厂招到了新的师傅,过河拆桥想借故炒掉他;其次,按照工厂一贯做法,都是当月出事,当月就处罚,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是在去年10月和12月发生的,当时没有处罚他,而现在突然来个秋后算账,这是厂方在故意整他。他于3月23日向平湖劳动站投诉,该站已于3月28日立案受理。
记者从钱某出示的工资条上看到,自去年2月开始,钱某每月工资都被扣除200元到1200元不等的押金。在钱某提供的一份清单上,去年10月和12月份期间,共有5批产品出现不良以及PS坏版现象。
劳动部门:拖欠工资、收押金违反劳动法
对于钱某的投诉,劳动部门以及厂方的态度如何?
平湖劳动站王先生说,首先,厂方未与钱某订立劳动合同,厂方违反了劳动法第三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从钱某投诉的情况来看,钱某每天工作时间已经超过8小时,厂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拖欠钱某工资以及克扣工资作为押金等做法是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另外,钱某提出辞工也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劳动部门接到钱某投诉后,已经就此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无果。劳动部门将在两个月内作出劳动仲裁。
厂方观点:应先赔偿以前所造成的损失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平湖新南社区协利胶盒厂负责人洪先生。洪先生没有否认钱某被工厂扣下4100元押金及尚有两个月工资未付给钱某的事实,但洪先生认为,钱某应先赔偿因产品质量的损失以及为丢失的PS版负责,厂方才能支付钱某的工资和押金。
记者:钱某的事,你清楚吗?
洪先生:知道,他是我们厂的员工。
记者:签劳动合同了吗?
洪先生:没有。
记者:钱先生一共被扣了4100元押金,有依据扣押金吗?
洪先生:印刷行业都是这么做的。
记者:钱先生提出辞工,为什么不支付他的工资?
洪先生:他还没有辞工,请假条还在我这里呢。不就几千元工资嘛,他只是想搞事,你千万不要相信他。我们已经请了律师,准备起诉他。
记者:不付给他工资和押金,为什么还起诉他?
洪先生:不是不付钱给他,前提是他必须赔偿印坏产品以及丢失PS版所造成的损失。
最后,洪先生希望记者不要报道此事,称劳动部门已经受理劳动仲裁了,工厂也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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