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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对晋城市城区东吕村37岁的谭凤勇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去年这天,他作为33位协警的代表,走上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把昔日的“雇主”———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请”到了被告席上。要求法院撤销该队单方所作的对他们的解聘决定,并补偿相关损失。一时间,晋城交警系统掀起轩然大波,特别是在协警们心中,谭成了“为民请命”的英雄。
然而,一年后的4月2日,法院迟迟没有作出判决。
精神抖擞上岗
1995年底,晋城市各大媒体连续发布招聘广告:晋城市交警支队因警力不足,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勤民警(以下简称协警)。并特别注明,主要在农村复退军人中征招。消息传开,人们奔走相告,前往报名者达600多人。经过审查,有300多人参加了考试。后经体检、政审,共有120名被幸运录取,谭凤勇、毕永福等33位便在其中。
谭凤勇告诉记者,他们33人几乎都来自农村,其中有28人是当年的复员军人。尽管月工资才300元,与正式民警相差甚远,可大家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所以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总是满腔热情,格外卖劲。
谭说:“不干交警,不知道交警的辛苦。我们每天早上7点钟就要站到交通岗上,晚上8点才离岗。交警站岗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不能随意走动,而且要站得笔直笔直的。这几年来,大家都是夏顶烈日冬冒雪,春秋两季吃风沙。有个小的感冒发烧,大家都不愿请假。
“我们刚干协警时,晋城市的交通秩序非常乱。无证摩托车到处串,司机过十字路口是‘只看警不看灯’。我们按支队的要求,加大纠违力度,又扣车,又罚款,硬是将混乱的秩序搞得好转了。不是我吹牛,现在晋城的交通秩序这么好,都是我们当年打下的基础。”
毕永福介绍说,大家之所以这么能吃苦,这么任劳任怨,主要是想转成正式交警;其次是要保证完成队里的罚款任务,因为罚款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工资奖金的多少。
莫名其妙被炒
谭凤勇等被录取的当年,交警支队与大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时间是从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于1997年5月1日签订了至1998年5月1日的聘用合同。第二份合同到期后,交警支队更换了主要领导,此事也就无人再过问。而谭等120名协警,仍继续着原来的工作。
此间,有协警大着胆子询问交警支队何时再与大家续签合同,遭到劈头训斥:“关你屁事,干好你的工作就行了。”
此后,大家由于未签合同,心存忐忑,但仍努力工作着,不敢有丝毫懈怠。从1996年至2001年间,不少人都荣获了交警大队以至交警支队颁发的“先进个人”或“先进标兵”等荣誉称号。
时光转眼到了2001年。这年7月7日,1996年招聘的120名协警突然被召回交警支队进行学习整顿,同时让大家交回警服和证件。7月12日早,又通知大家领回各自的警服和证件,回单位“安心工作”。这突如其来的两件事情,让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惊出一身冷汗。
而紧跟着10天后发生的事,更是让大家莫名其妙。毕永福告诉记者:“7月22日下午,队里打传呼,让我回队去开党员会。我赶回队里后队长却告我说:‘上面通知让你马上交出服装和证件走人。’还告我说:‘支队给要走的人晚上在实习饭店摆了两桌席,想去的话你就去,不想去吃就算了。另外还给大家准备了个电饭锅……’
“我听后脑袋‘嗡’的一声,后面他再说甚,我都没有听清,也不知道自己是咋离开队里,咋回家的。第二天,我才知道全支队还有37个人跟我一样被开除了。”
谭凤勇说:“事先没有一点征兆,也不告我们因为什么,也不给我们个书面的东西,说让走人就走人……唉,想我们辛辛苦苦五六年,风里来雨里去最后却是这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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