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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乙方同意受雇于甲方。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1.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天/月。 1.3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无需给对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乙方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根据甲方的规定和安排确定。 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服从甲方的安排。 2.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4.2乙方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和奖金,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和奖金发放办法发放。 4.3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4乙方的工资以岗定薪,并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甲方需要,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的生活费。 4.5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假日和休假。事假和病假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扣减工资。 第五条保险福利待遇 5.1甲方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5.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恪守职业道德。 6.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6.3合同期内,本合同条款与甲方依法制定的新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新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7.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7.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7.3由于甲乙双方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本合同,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且数额达2000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4.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5.乙方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6.乙方不服从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调动,并在甲方管理部门签发通知书后3日内仍不执行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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