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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该如何赔偿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颁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造成劳动者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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