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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沈先生来电咨询:我朋友小王在一家公司上班,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一张为期两年的聘任书,聘任书中明确了他的岗位、职责、待遇等。现在才过了一年,因公司的经理换了,新的经理以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为由,要跟我朋友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份聘任书能否算劳动合同?经理有权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吗?
法律援助中心答复:小王跟公司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平常我们所称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发给他的那份聘任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若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经理无权在聘任期内与他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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