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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职业经理人被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核心提示

2006年11月13日,江西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四川职业经理人与江西五大洲集团的股份与劳动纠纷作出裁决:五大洲集团补交经理人的工资、解除合同补偿金、养老保险费等两万余元,股金的请求通过法院程序解决。

其实,职业经理人王宗良与五大洲集团的劳动纠纷是由双方的股份纠纷引起的。那么,两者之间到底发生了怎样的股份纠纷,记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多次邀请王宗良成为“五大洲”两公司总经理

王宗良,1969年5月6日出生,四川成都邛崃市人。199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工业学院,主修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王宗良毕业后,做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曾先后在武汉正大饲料有限公司、南京普瑞纳公司、PIC中国公司(上海)山东龙大集团、威海环山集团担任过部门或者企业的经理、总经理等职。这期间,王宗良的职业经理人生涯可谓一帆风顺。

2005年3月,王宗良被当时所在的公司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进行MBA培训。培训期间,王宗良与江西五大洲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人王高成为同学。当时,王高是五大洲集团贸易部的副总经理。王高通过打听了解到王宗良经理人做得很不错,多次打电话,力邀王宗良到五大洲集团工作。

据王宗良介绍,因他与当时所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如果他离开公司,3万元的学费和3万元年度奖金都要被扣除,所以他拒绝了王高的邀请。几次电话邀请被拒绝后,王高和五大洲集团董事长上门相邀,并承诺王宗良离开原公司所造成的所有学费和年奖损失均由五大洲支付。

王宗良被五大洲集团的诚意所打动,2006年1月,他来到南昌。五大洲集团是一家合资企业,从事饲料科研、加工等。1月28日,经双方协商,王宗良与五大洲集团签下了劳动合同,正式出任五大洲集团下属企业江西五大洲实业有限公司(高安)和江西五大洲饲料有限公司(东乡)的总经理。

●劳动合同签下“五大洲”两公司136万元股金

王宗良与五大洲集团的劳动合同约定,王宗良负责两个公司的人事安排、销售、生产、品质控制等经营管理工作,月薪为1万元(税后),月奖基数为2000元,年奖与全年利润挂钩;五大洲集团为王宗良支付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期间的培训费3万元,补发王宗良向原单位辞职所受到的3万元年奖损失。

劳动合同同时约定,王宗良可拥有江西五大洲饲料有限公司和江西五大洲实业有限公司所占股份的各10%股份,股金6.8万元/股/公司,合计股金136万元人民币。王宗良要在2006年3月1日前支付26万元,余款以年奖金、红利等抵扣,抵清止,并按月利率7.68‰计算利息。

合同还约定聘期为3年,即2006年1月28日至2008年12月31日,并且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休假及请假”、“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劳动争议处理”等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006年1月26日和3月4日,王宗良分两次向五大洲交了20万元,加上五大洲集团承诺支付的3万元培训费和年奖损失3万元,至此,王宗良一共向五大洲集团交了26万的股金。而余下的110万元,按照双方的约定,五大洲集团将以王宗良的年奖金、红利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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