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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企业违法受处罚员工辞职有补偿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日前,在钟村一家具厂上班的四川民工杨某由于经常加班而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老板以杨某违约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结果,杨某将此事反映给钟村镇劳动管理所。钟村劳动管理所按有关规定依法调解,指出该家具厂的做法是错误的,该家具厂拖欠工资,杨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有理的,家具厂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杨某的情况我区许多外来打工者都有相似的经历。遇到这种情况可获怎样的补偿,劳动法中有哪些条款是劳动者索求自身利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为此,记者采访了华誉律师事务所的郑贤春律师。
哪些情况可获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郑贤春律师说,一种情形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另一种情形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补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月工资。
老板违法时员工辞职有补偿
员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获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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