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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劳动保障法规立易行难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对于即将诞生的新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我们正身处“水深火热”的广大农民工当然满怀期许,无任欢迎。可在期望之余,我们不免担心,新的劳动保障法规能落到实处吗?

  我国劳动法已颁布实施十多年,与之配套的各地最低工资条例也已施行多年。可要问这些法例有多少落到了实处?诸如“码头工人劳动节停工要求加薪、某地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招牌先后被一肚子怨气的劳务工摘走、按摩妹讨薪后遭抢劫毁容、拿不到工资的被辞打工仔纵火报复造成7人死亡”等,不一而足。频发的此类事件给了劳动保障法规在某些地方难以落到实处这一社会现实最直接、有力的注脚;而“在我国总体就业压力持续不减、职位空缺达1500万时,某省却有两三百万的工作岗位无人问津”这一情况更能说明当地劳务工处境之糟。迫不得已,他们只好用脚投票,纷纷走人。

  为什么劳动法、最低工资条例在某些地方得不到有力执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常被漠视、侵害,而鲜有劳务工愤而维权?

  身处社会底层的劳务工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特别能吃苦耐劳,秉性淳朴善良。只要身子骨还能抵受,日子勉强过得下去,再恶劣的劳动条件,再差的劳动待遇,他们也能接受。而“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的祖训及为此作了最好注脚的种种社会现实让他们不敢轻言抗争。

  多年来,政府官员的考核任用,最看重其任内的GDP表现。为了引来资金,留住资本,各地官员争先恐后,不惜竞相杀价。什么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可持续性发展、劳务工权益保护等,几乎不在他们的考量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十多年前就颁布实施的劳动法里面就有劳动合同、就业促进方面的条文,不过他们都具有中国法律的一项特色:模棱两可、模糊笼统,弹性十足。希望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成为劳务工维权的有力武器,不要再沦为法律白条。

  □邓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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