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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你希望继续在这单位做下去,并且又不想与单位的关系搞僵的话。我可提供一个方法:那就是将你在本单位工作的所有证据收集好保管好。这些证据包括:工资单、出工单、考勤记录、同班工友的姓名、主管人员姓名等等,凡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一切记录。待到发生需要单位负责任的事由时,这些证据才能证明你与该单位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处理时,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会按劳动合同法来处理的。 但话还得说回来,该单位如硬是不肯以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话,那你还是要慎重考虑有否还是要继续待下去的必要。如果你不想待下去,那你可放大胆的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去举报,由政府的有权部门对该单位此种做法进行彻底的检查,以纠正该单位的此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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