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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问:小刘试用期已经满了,而且超了10天左右,请问在小刘和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小刘没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意解除与小刘的劳动合同吗?.
答:《劳动法》及《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
(2)劳动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主要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
(3)劳动合同解除使劳动关系向将来消灭。即劳动合同一经解除,劳动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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