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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①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②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重要提示:劳动者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合法凭证,也是维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有了它才能更有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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