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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十大劳动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1从总理为农民工讨薪看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念
  核心要点:
  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特别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念之一。
  事件始末:
  2003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赴三峡库区万州走访三峡移民。在与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10组的移民们亲切交谈时,温总理关心地问村民们:“大家还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农村妇女熊德明因为其爱人李建明在修建新县城中心广场阶梯的工程打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两千多元钱已经一年,影响孩子们交学费而向总理诉说,总理心情相当沉重。回到县城,总理即因为熊德明一家欠薪之事询问了县里负责人,并要求处理,当天夜里11时多,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务工工资。
  点评:
  总理出面讨薪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基层劳动者的利益受到忽视。随着农民进城务工、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劳动者出现了分层。当今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向多元化、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劳动法传统的保护对象大多限于社会分层中的较高层次,而那些竞争力较弱、居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农民工”则处于一种失范的状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基本理念,但这些处在社会最低层次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2从沃尔玛组建工会看工会的维权机制
  核心要点:
  “职工意愿”是组建工会最根本的动力,也是工会维权机制顺利运行的内在动力。
  事件始末:
  沃尔玛1996年进入中国,目前在中国已拥有60家店,雇用了3万多名中国员工。从创立之日起,沃尔玛就一直“抵制”其员工参与工会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组织。有分析认为,沃尔玛的低成本策略是它不组建工会的根本原因。2004年11月,全国总工会执法检查后,沃尔玛作出让步,发布声明称,如果有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会尊重他们的意见。

    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正式成立。沃尔玛在中国的首个工会成立后,短短一个星期,沃尔玛南京店以及深圳两家店也相继成立了工会。这4家沃尔玛店工会的成立,沃尔玛方面均没有派人到场。最后结果是:沃尔玛全面妥协,中国分店一律建工会。

    点评:

    沃尔玛的工会组建能够有突破性进展,“职工意愿”和“依法组建”两个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其中“职工意愿”应当是组建工会最根本的动力。现行的制度设计使工会在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目标比较容易落实,而维护劳动者利益的职能较难落实。作为工人的代表,工会的团结与维护功能本来应该是占据首位的,但现在大多数工会在职能上出现了一些错位。追其原因一是缺乏维权的内在动力;二是人事和经济上对企业的依附,导致工会缺乏独立性,发生劳资纠纷时很难超越自身利害关系而全力维护工人利益。

    3从假博士承担刑事责任看劳动合同订立制度

    核心要点:

    诚实信用原则被引入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双方不欺诈、恪守信用,是这一原则最基本的要求。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都遵从这一原则。

    事件始末:

    2004年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2004年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志刚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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