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
频 道:
关键字:
 
 
   位置: 中华职工学习网 >> 信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标 题:七成单位只与员工签短期合同这种状况有望改观
  日 期:2009/5/12  源 自:中华职工学习网 【字体: 字体颜色
 
我省有7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合同,多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我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这种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省人劳系统劳动合同法宣教工作会上获悉的。据了解,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劳动者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这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拖欠或者克扣工资、随意解雇员工等问题。在我省,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倾向非常突出。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试图以此最大限度地自由选择劳动者,并减少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稳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在制度设计上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来保护劳动者权益。

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对肆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单位加以严惩。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